雨水口及检查井施工质量控制要点
一、雨水出口及雨水支管:
1雨水支管、雨水口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,并满足道路排水要求。当设计规定位置不能满足路面排水要求时,施工前应更改设计。
2雨水支管和雨水出水口底座应为实心,现浇混凝土基础应振动压实,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。
3砌筑雨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 雨水管端面应露出井内壁,其外露长度不应超过2cm。
2) 雨水出口的墙面,表面应光滑,砌筑砂浆应饱满,勾缝应光滑。不允许有孔、裂缝或泄漏。
3) 雨水管穿墙处应铺砖。
4) 井底应采用水泥砂浆将雨水出口泛洪坡擦净。
5) 盖板及进水迷宫必须完好无损,安装平稳牢固。
4雨水支管敷设应平直,无错口、倒坡、凹袋、腰带无裂纹、无空鼓。检查井内明管、雨水口端面应完好,出水口应与井壁齐平。破损的管端不应放入雨水出口。
5雨水支管、雨水口周围回填应密实。道路基层雨水支管采用360°混凝土覆盖,混凝土覆盖至设计强度的75%后方可放行。
6雨水支管与现有雨水干管连接时,应避开雨期。施工中进入检查井时,必须采取安全措施,防止缺氧和有毒有害气体。
二、检查井
1 检验轴在使用前应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承载力试验结果。检查井安装前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承载力抽样检查(包括见证取样)。检查轴的承载力不符合要求时,不得使用。
2外观和标志。井盖和井座表面应完整,材质均匀,无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。井盖座应保持平整,井盖上表面不应呈拱形,井盖与井座的接触面应光滑,铸铁井盖与井座应为同一材质,井盖与井座的装配尺寸应符合GB/T6414《铸件尺寸公差和加工余量》的规定。